邓玉娇案有新进展却不一定让令人不放心。

作者:王才亮2009-06-0721:21:09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读法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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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有了新进展,却是令人不放心的进展。据《财经》报道,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据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此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一案的定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对此,有人欢闹有人愁。而我是冷眼旁观地待其新的举措。一般来说,被告人在法院一审阶段就得到律师的帮助应当是好事。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记得当年,我们所为高天虎辩护,所接受的委托也是包括审判在内的全过程,当然也是从公安逮捕后阶段就参加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和李金平律师等还为重新鉴定的事与检察院反复交涉。直到检察机关起诉的前一天,李律师还和公诉人通了电话。可是,检察机关却没有通知我们起诉的消息。相比邓案,当地律师是案件一到法院就已经拿到了起诉书,我们真是自愧不如。

尤其是高天虎案件到了法院后的几天内,我们被封锁消息,却有N批人到看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为其法律援助。所幸的是有人匿名电话告诉我们,否则庭审我们都不知道。虽然接到电话,我们立刻飞去,但N批人到看守所为高介绍当地的律师的做法使高对律师失去信心,在拒绝当地律师之后也拒绝了我们的辩护。一审我去旁听了,二审前高同意我们出庭辩护,看到并复印了该案可以复印的案卷,使该案算是真正的公开审理了。当然,我们的介入,让我们以及民众更进一步了解了高莺莺非正常死亡的疑点,增加了公诉等机关的工作量。虽然,高莺莺非正常死亡之迷可能永远没法揭开,但让少数人掩盖真相成为困难的事。

比如,公诉机关的证人说对高天虎保管的莺莺的内裤鉴定只有公安部的人参加,其他人没有沾边。然而送检的录像中清楚地有湖北公安的人员在场。一审在放录像时,高天虎认出了这个人却没有展开说。二审再放录像,我们追问此事,却没有应当有的解释。这一疑问将是高案永远的疑问。疑问,也许这就是律师介入刑事案件有利于案件公正处理的理由之一。

相比较邓案,湖北方面“排斥北京律师的介入”的高招得到了全面落实,公检法司安做到了步调一致。然而,法治的精髓是制约权力,而不是步调一致。我曾经断言:“汪少鹏和刘钢律师可以自信是受到组织的信任,但法治的理念将永远拷问着这俩位同行。”今天,我依然希望这俩位律师不忘这一拷问的价值。多数律师,可能一生办很多案件,但拷问心灵的案件并不多。愿汪、刘二位善自珍重,也希望在邓案经受历史考验的时刻,我们律师能无愧于心。

对邓玉娇案件,我想无论风云如何变幻,不变的底线是法律人的恪守良知!

本文作者:王才亮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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